化妆品进口韩国精华液清关

化妆品进出口.png

委托方‌:XX化妆品有限公司(海关备案号:4403XXXXXX)
进口产品‌:韩国产抗衰老精华液(含视黄醇成分)
合作模式‌:XX公司委托我司代理进口清关,全程提供单证审核、海关申报及物流协调服务

‌二、货物信息‌

  • 商品名称‌:抗衰老精华液(含视黄醇成分)

  • 规格型号‌:30ml/瓶,销售包装(含中文标签)

  • HS编码‌:33049900(其他美容化妆品)

  • 原产国‌:韩国

  • 数量‌:500箱(3000瓶)

  • 货值‌:CIF价12万美元

  • 进口方‌:XX化妆品有限公司(海关备案号:4403XXXXXX)

‌三、核心单证准备‌

  1. 资质文件

    • 备案凭证‌:国家药监局普通化妆品备案凭证(备案编号:国妆网备进字2025XXXX号)

    • 原产地证‌:韩国官方出具,需与装箱单重量一致(误差≤0.5%)

    • 成分分析报告‌:需与备案凭证完全匹配,标注所有成分及含量

  2. 贸易文件

    • 提单‌:模糊处理为“B/L No. KOR202XXXXX”

    • 商业发票‌:品名与备案凭证一致,避免使用“型号”“系列”等模糊表述

    • 装箱单‌:注明毛重/净重、箱数、包装方式(如纸箱/木箱)

    • 进口方资质‌:XX公司营业执照、海关备案证明、化妆品经营许可证

‌四、清关流程关键节点‌

  1. 预申报阶段

    • HS编码确认‌:核对商品成分表,确认适用33049900(其他美容化妆品)

    • 单证一致性检查‌:发现原产地证重量与装箱单不符,紧急要求韩国供应商修正

    • 备案时效‌:确保备案凭证在发货前30日完成,避免延误清关

  2. 口岸清关

    • 申报材料‌:提交《化妆品安全承诺书》、备案凭证、成分分析报告

    • 海关审价‌:重点比对CIF价格与市场价,提供采购合同佐证

    • 商检抽样‌:按5%比例抽样送检,检测项目包括微生物、重金属、PH值

  3. 问题处理

    • 标签问题‌:外包装微量成分与备案凭证存在差异,重新印制标签后放行

    • 税率适用‌:确认适用普通化妆品消费税(15%),避免按特殊化妆品(30%)误计

‌五、税费计算‌

税种

计税依据

税率

金额(人民币)

关税

CIF价

6.5%

52,080元

增值税

(CIF+关税)×13%

13%

104,160元

消费税

(CIF+关税)×15%

15%

120,240元

合计

276,480元

‌六、风险控制措施‌

  1. 单证一致性风险

    • 商业发票品名必须与备案凭证完全一致,避免因括号或型号备注导致退税受阻

    • 成分分析报告需标注所有成分,避免遗漏微量成分(如防腐剂)

  2. 标签合规风险

    • 中文标签需提前审核,确保成分表与备案信息一致(如“视黄醇”需标注为“维生素A醇”)

    • 标签需包含使用说明、净含量、生产日期等强制标注内容

  3. 时效控制风险

    • 备案凭证需在发货前30日完成,避免因审核延误导致清关停滞

    • 商检抽样结果需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,超期需启动紧急处理流程

‌七、案例成效‌

  • 通关时效‌:全程耗时12个工作日(含5天检测期)

  • 成本控制‌:通过预审机制减少查验率,通关成本较常规流程降低18%

  • 客户反馈‌:标签合规率100%,无退运记录

注:具体操作流程请以当时政策文件等为准

#天津报关 #天津进出口清关报关 #天津货运代理 #天津进口 #天津出口 #全国进出口清关报关